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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政策密集发布 互联网金融迎来春天

发布时间:2014-10-22 21:05:00

做为改革开放和深圳特区的先行者,邓小平曾言:“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

金融区,是中国城市最渴望诞下的金蛋,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是实现金蛋梦最重要的一步,也是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2012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复前海试行比特区更特的先行政策,今天的深圳前海,理所当然成为深圳特区中的特区。前海合作区成立的大背景正值中国经济全面崛起之际,据国内外各种预测显示,在未来的15年至20年之内,中国经济势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而在这一过程中,前海企业以多形式多政策扶持之下会更具成效,会取得多赢局面。

前海支持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深受国家监管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等)及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推动,前海金融政策包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汇编及金融业务操作指南》,其中,金融业务政策包括了跨境人民币贷款、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池、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保险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要素交易平台等11个方面的内容,银监会在前海试行的金融创新政策有10条,全部针对前海。

监管创新方面,深圳银监局持续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前海的落地,鼓励前海在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跨境金融创新等方面先试先行,充分发挥前海金融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201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1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出台专项政策,统筹规划互联网金融孵化基地和产业园,加大对网络第三方支付和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支持力度,争取设立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加快培育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通过探索第三方资金托管等模式,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管理规范。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论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的深度合作,构建深圳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加快形成传统金融与创新金融互补发展的良性格局。支持设立提供数据存储及备份、云计算共享服务、大数据挖掘和服务、销售结算服务的机构,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支持体系。

深府2014年1号文件的宗旨,意义在于让金融产业成为深圳前海核心竞争力产业。

为了打响深圳金融品牌,做大做强金融企业,前海已重点发力引进一批国内外巨头级单位,据前海管理局官方统计,截止2014年9月份,前海已经有14000多家企业入驻,世界500强企业来了47家。

首先,招银银行前海母基金成立,该母基金首期投资标的将以在前海区域内注册的基金为主,基金3年内目标募投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紧接着,2014年10月16日,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为市场定位的华夏银行前海分行将正式开业,前海金融服务领域再添新力量!另外在网贷领域, 还有注册资金5000万的前海金融示范区重点P2P单位趣钱,共同构成前海金融区金融产业蓝图。

当国内还在观望金融市场复苏之时,更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已抓住机遇迈向财富明天。前海先行一步大力推出几大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包括深圳前海金融政策的明文框架,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政策,除了金融政策还包括一系列配套服务政策,涵盖国内、国际各项政策服务:

一、金融领域政策

1. 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配合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 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3. 支持在前海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於支持前海开发建设。

4.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

5. 支持包括香港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6. 进一步推进前海金融市场扩大对香港开放。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金融业务的准入条件。

7.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和规范发展要求,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各类有利於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探索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前海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

8. 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

二、税收政策

1. 在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 对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规划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的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 注册在前海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徵收营业税的政策。

三、法律政策

1. 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2. 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广东省司法厅已经出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并于2014年9月1日生效实施。根据该《办法》,允许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前海等地,分别出资和派出律师,以合伙联营形式共同设立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为中外客户提供境内外法律服务。

前海在法治建设上的创新,鼓励内地律师所与香港律师所联营,逐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让内地律师与境外律师同台竞技,给深港律师事务所留下了无限期待,可见前海为内地及港澳律师打开一扇窗。

四、人才政策

1. 创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外国籍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和留学归国人才在前海的就业、生活以及出入境等提供便利。

2. 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

3. 允许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具体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制定。

4. 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前海先行先试,具体试行办法由深圳市制定,报财政部批准後实施。

五、教育、医疗

1.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在前海设立独资国际学校,其招生范围可扩大至在前海工作的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

2.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六、电信业

1. 支持港澳电信运营商与内地电信运营商根据CEPA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

2. 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

3. 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的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纵观前海在以上六大领域的明文政策引导,深圳前海在引导小额贷款公司遵循市场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服务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创业就业等领域;鼓励和支持科技小贷、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小贷、社区(股份合作制)小贷等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的公司主体开展创新试点。这其中涉及最多的依旧是金融,而本年度最热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也顺势纳入前海金融政策扶持范围内。

国内方面,沪港通启动箭在弦上,深港通浮出深圳前海:久传江湖的沪港通早已箭在弦上,沪港通开通时间预期在10月底将正式开闸,为海外和内地投资者带来结构性机会,同时亦肩负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改革的探路者角色。

2014年10月8日,深圳市金融办对外公布了中国证监会、保监会近期印发的支持深圳(前海)资本市场和保险业领域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深港通」、「上海自贸区金融扶持政策在前海落地」等正式被纳入支持范围,前海金融创新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借此东风,证监会支持前海先试先行打造深港通,未来在深圳前海或可买港股,甚至快过沪港通。

其次,华润在前海将建首个金融综合体,预计将于2018年面市。特别是华润前海中心所在的桂湾片区,将重点发展金融、信息、贸易、会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企业总部集聚,打造集中展示前海整体形象的核心商务区。

国际方面,日本最大券商野村控股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野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布局前海,已从深圳市获得了允许海外投资者向中国国内的原始股基金等直接投资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资格,充分佐证了前海国际化格局效应显现。

曾有人拿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对比,感言深圳的目标永远都是香港,上海的目标永远都是全世界,记者认为这只是一开始的差别。习近平总书记亦寄语前海:“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精耕细作,精雕细琢,画出最美最好的图画。”深圳前海能第二次以“特区政策”方式引起国务院及相关监管机构的高度政策重视,足以证明对于前海和港深的国际金融中心定位没有悬念,互联网金融正一路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