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牵头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
发布时间:2015-01-05 11:10:00
“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11月26日,在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对业内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顶层设计”进行定调。业内将其解读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家长”的亮相式的声明,并呼吁政策早日出台。
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
潘功胜称,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基调。在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的设计上,应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冷静观察新的金融业态,要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实质,分类进行强度不等的监管。注重监管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
此外,潘功胜表示,应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加强监管协同,防止监管套利。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大体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从业机构将线下业务搬到线上的,要在当前金融监管框架内,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进行监管。同时,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在市场主体要正确理解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方面,潘功胜称,行业自律水平与监管强度之间具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实质上体现的是监管层面对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积和暴露,会迫使监管部门降低监管容忍度、强化监管刚性,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行业发展。潘功胜督促各市场主体深入理解效率和风险的均衡,需要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
潘功胜表示,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269家,前三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24.1万亿元;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1400余家、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有20余家。互联网金融对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提升微型金融、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名央行官员也曾在公开场合称,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分管部门分工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协会监管;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众筹的监管。
早前,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已公开表示,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
10月20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表示,年底之前,央行一定会正式出台《指导意见》。据称,《指导意见》将对两年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进行整体上的约束和指引。部分领域的无序和混乱局面将得到改善,互联网金融将回归到合理规范的轨道之上。
“顶层设计”受欢迎
潘功胜的上述发言被业内解读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家长”的亮相式的声明。
业内人士称,自刘士余离任央行副行长以来,其“互联网金融家长”的重任交由潘功胜。潘功胜的“家长首秀”颇受业内关注,“顶层设计”更是受到欢迎。
“如果这次是真的,我们热烈欢迎。”安心贷副总裁张辉向《第一财经日报》称,“监管政策的出台,对于很多想真正做好的平台来说,等于有了发展的导航。”
“这是潘功胜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家长"的亮相式的声明。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正面的态度并未改变。”真格贷联合创始人卢仝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也可以说是央行对之前李克强总理提出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积极回应。
继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之后,李克强近日在与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代表进行座谈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互联网发展,以拥抱的姿态对待互联网,用市场的思维培育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基本基调。
卢仝称,潘功胜特别强调了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在从业者看来,至少表明了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关系和区别,都有过一定的思考。所以整个框架看起来既有不同市场主体同等对待的“同”,又有分类监管、创新监管的“异”。总体上客观公平,局部上又有针对性,从整个框架来看是从业者愿意看到和乐于接受的。
“我们看到了国家对金融行业的开放、对P2P市场的包容,那么这种包容会孕育出很多很多的创新。央行的态度让人很受鼓舞,解决金融效率问题,支持P2P,就是在支持中国更长远的经济发展。”银客网总裁林恩民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此,给了P2P公司更多的机遇去创新、去向前走,可以通过知识创新,通过更多的P2P,灵活的、有效的、高效率地支持小微企业。”
林恩民说,创新都是有风险的,可以看出现在的监管给了市场更大的空间让大家去尝试。对于创新而言,一定会有错误,创新等于包容错误,如果不包容错误的话就没有创新。
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
潘功胜称,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基调。在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的设计上,应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冷静观察新的金融业态,要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实质,分类进行强度不等的监管。注重监管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
此外,潘功胜表示,应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加强监管协同,防止监管套利。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大体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从业机构将线下业务搬到线上的,要在当前金融监管框架内,按照现有的金融监管规则进行监管。同时,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在市场主体要正确理解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方面,潘功胜称,行业自律水平与监管强度之间具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实质上体现的是监管层面对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积和暴露,会迫使监管部门降低监管容忍度、强化监管刚性,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行业发展。潘功胜督促各市场主体深入理解效率和风险的均衡,需要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
潘功胜表示,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269家,前三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24.1万亿元;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1400余家、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有20余家。互联网金融对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提升微型金融、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名央行官员也曾在公开场合称,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分管部门分工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协会监管;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众筹的监管。
早前,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已公开表示,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
10月20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陈宝国表示,年底之前,央行一定会正式出台《指导意见》。据称,《指导意见》将对两年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进行整体上的约束和指引。部分领域的无序和混乱局面将得到改善,互联网金融将回归到合理规范的轨道之上。
“顶层设计”受欢迎
潘功胜的上述发言被业内解读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家长”的亮相式的声明。
业内人士称,自刘士余离任央行副行长以来,其“互联网金融家长”的重任交由潘功胜。潘功胜的“家长首秀”颇受业内关注,“顶层设计”更是受到欢迎。
“如果这次是真的,我们热烈欢迎。”安心贷副总裁张辉向《第一财经日报》称,“监管政策的出台,对于很多想真正做好的平台来说,等于有了发展的导航。”
“这是潘功胜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家长"的亮相式的声明。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正面的态度并未改变。”真格贷联合创始人卢仝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也可以说是央行对之前李克强总理提出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积极回应。
继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之后,李克强近日在与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代表进行座谈时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互联网发展,以拥抱的姿态对待互联网,用市场的思维培育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是金融管理部门工作的基本基调。
卢仝称,潘功胜特别强调了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在从业者看来,至少表明了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关系和区别,都有过一定的思考。所以整个框架看起来既有不同市场主体同等对待的“同”,又有分类监管、创新监管的“异”。总体上客观公平,局部上又有针对性,从整个框架来看是从业者愿意看到和乐于接受的。
“我们看到了国家对金融行业的开放、对P2P市场的包容,那么这种包容会孕育出很多很多的创新。央行的态度让人很受鼓舞,解决金融效率问题,支持P2P,就是在支持中国更长远的经济发展。”银客网总裁林恩民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此,给了P2P公司更多的机遇去创新、去向前走,可以通过知识创新,通过更多的P2P,灵活的、有效的、高效率地支持小微企业。”
林恩民说,创新都是有风险的,可以看出现在的监管给了市场更大的空间让大家去尝试。对于创新而言,一定会有错误,创新等于包容错误,如果不包容错误的话就没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