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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月出让7宗商服用地 总起价67亿元

发布时间:2013-12-30 14:26:00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12月15日发布公告,将于1月上旬出让七宗商服用地,总起始价达67.52亿元。

公告显示,出让的七宗地块编号为2013-49至2013-54号,其中宗地2013-48、49、50号地块将于1月6日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2013-51、52、53、54号于1月4日至13日以挂牌方式出让。

其中,2013-48号地块位于鼓楼区江滨西大道北侧、凤湖路南侧,原西区水厂地块,土地面积18523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出让起始价4.81亿元。

出让条件要求,该地块销售给入驻央企的面积不少于总建面20%。同时其入驻企业5年内每年在鼓楼区纳税不少于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向鼓楼区补足。

2013-49号地块位于晋安区东山路东侧、横屿佳园西侧、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地块二,土地面积9656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出让起始价2.27亿元。

2013-50号地块位于晋安区东山路东侧、横屿佳园西侧、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地块六,土地面积9512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出让起始价1.74亿元。

2013-49、50号地块竞得后应于6个月内在福州成立驻榕商会。拟入驻的商会会员应承诺入驻后五年内每层每年税收不低于100万元,且购置后5年内不得转让。

2013-51号地块位于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洪山园周边地块,土地面积90815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29.14亿元。

该地块应提供总建面9万平方米办公用房作为安置用房,按1.1万元/平方米结算。此外,竞得人所开发的项目中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应少于8万平方米。

2013-52号地块位于晋安区前横路西侧、塔头路以南、化工路北侧,横屿7#地块,分东西地块整体出让,总土地面积73839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商业、酒店)用地,出让起始价15.89亿元。

2013-53号地块位于鼓楼区斗池路北侧、西二环中路西侧,黎明永辉超市周边地块,土地面积45038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出让起始价9.2亿元。

该地块竞得人应提供总建筑面积75700平方米建筑作为安置房,按3000元/平方米结算。同时,竞得人应在该地块建设至少一幢5A甲级写字楼。

2013-54号地块位于晋安区东山路东侧、横屿佳园西侧、化工路以北,鹤林片区总部商会园区四、五地块,土地面积19059平方米,商服(商务办公)用地,出让起始价4.47亿元。

该地块建成投入使用后入驻的欧洲企业5年内每年纳税总额若不足1亿元,由竞得人补足。此外,项目建成后应无偿提供2000平方米办公面积移交指定单位。

同时,七宗地块均对竞买人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其中宗地2013-51、53号竞买人所属集团公司应为2013年世界500强企业,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应有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且该上市公司的总资产不低于15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时,该地块竞买人所属集团公司的控股企业在国内特大城市(北上广深)开发且持有至少一个大型购物中心,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宗地2013-52号竞买人须与2012年中国连锁百强前10名中主业从事大型综合超市的企业之一签订入驻合作意向书。同时,竞买人应承诺引进一个知名高端品牌,并在酒店用地交地时缴交酒店项目履约保证金1亿元,若未能引进承诺的酒店品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